西安高壓負荷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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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技術說明
1.1.1范圍
西安高壓負荷開關本技術規(guī)定為桿上負荷開關的設計、選材、制造,檢查和試驗的zui基本要求。
2.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guī)定的引用而成為本規(guī)定的條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或修改版均不適用本規(guī)定。凡是不注日期或修改號(版次)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規(guī)定。
2.2.1 行業(yè)標準
DL/T 620-1997 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
2.2.2 國家標準
GB 311.1-1997 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
GB 3804 -1990 交流高壓負荷開關
GB/T 11022-1999 高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標準的共同技術要求
GB 50062-92 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guī)范
GB3309 高壓開關設備常溫下的機構試驗
GB/T16927 高電壓試驗技術
GB263 交流高壓電器在工作時的發(fā)熱
GB2706 高壓電器動熱穩(wěn)定
GBJ50150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GB4208 外殼防護等級
IEC 標準
以上所列標準并非全部標準,它僅指出了主要標準。
2.3 設計
2.3.1 使用條件
(1)環(huán)境條件
中壓負荷開關工作于劃為非爆炸危險環(huán)境的戶外環(huán)境,安裝在水泥電桿上。
- 年平均氣溫 9.13℃
- zui熱月平均 24℃
- zui冷月平均 -8.5℃
- zui高氣溫 39℃
- zui低氣溫 -32.7℃
- 夏季平均zui高氣溫 29℃
- zui熱月平均相對濕度 57.10%
- zui冷月平均相對濕度 56.70
- 雷暴日數(shù) d/a
- 場地土類型 Ⅱ類
- zui大積雪深度 16cm
- 海拔高度 1125.20~1151.60米m
- 年平均風速 2.1m/s
- 安裝地點: 戶外水泥桿上
(2)電氣條件
當電壓變化為±10 %,頻率變化為±1 %時,中壓負荷開關應能在無損傷的情況下連續(xù)運行,除非在詢價文件中規(guī)定了其它數(shù)值。
2.3.2 電氣特性
中壓負荷開關的電氣額定值,即:電壓、電流、頻率、動穩(wěn)定電流、熱穩(wěn)定電流等,為在戶外條件下的設備的額定值。
2.3.3 安全要求
1) 投標方應描述減少內(nèi)部故障可能性或降低由此引起的危險所采用的措施。
3) 負荷開關在帶電情況下應能手動開/斷操作。
4) 閉鎖條件
為保證安全和設備的正常操作及試驗。
2.3.4 結構
1)負荷開關為戶外。
2) 負荷開關應安裝在水泥電桿上。帶有操作拉環(huán),可在地面進行方便操作。
3)負荷開關帶底座和安裝支架,考慮可方便安裝在水泥電桿上。
2.3.5 10kV 負荷開關設備
1) 10kV負荷開關
10kV負荷開關作為開斷和閉合負荷及過負荷之用,負荷開關與快速熔斷器組合,當線路短路或過負荷時能快速切斷電路。負荷開關配手動操作機構進行操作。
2.3.技術參數(shù)
2.3.1
★負荷開關技術參數(shù)表(投標方填寫)
序號 | 名 稱 | 單 位 | 參 數(shù) | 備注 |
1 | 額定電壓 | kV | 12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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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額定頻率 | Hz | 50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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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額定電流 | A | 63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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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ui大電流 | A | 200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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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熱穩(wěn)定電流 | A | 20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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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動穩(wěn)定電流 | A | 50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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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合短路電流峰值 | kA | 25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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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額定工頻耐受電壓 | kV | 4200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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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額定雷電沖擊電壓 | kV | 7500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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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額定電纜充電開斷電流 | A | 10K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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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機械操作壽命 |
| 200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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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風壓不超過 | 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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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空氣污穢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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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破冰厚度不超過 |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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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負荷開關為手動操作,能實現(xiàn)帶電分斷及閉合。
2.4 檢查和試驗
2.4.1 設備的所有部件及整個組件均應按照相關的IEC 標準和國家標準進行例行型式試驗。
2.4.2 負荷開關柜應按照GB國家標準進行行型式試驗,并提供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
2.5 其它
2.5.1 負荷開關所有元器件均應為經(jīng)法定機關檢驗合格并經(jīng)過運行實踐考驗、性能優(yōu)良、技術的成熟產(chǎn)品,不允許使用試制品或不成熟的產(chǎn)品組成開關柜。
2.5.3 負荷開關各組件及其支持絕緣件的絕緣爬電比距應按凝露型、高海拔考慮。
2.5.4 如投標方未以書面形式對本技術協(xié)議的條文提出異議,則投標方提供的產(chǎn)品應*本技術協(xié)議的要求。
2.5.5 在簽訂合同之后,招標方有權提出因國家、的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程發(fā)生變化而產(chǎn)生的補充要求,具體項目由買、賣雙方共同商定。
2.5.6 本技術協(xié)議所使用的標準如與投標方所執(zhí)行的標準發(fā)生矛盾,按其中較高要求的標準執(zhí)行。
2.6 防腐
2.6.1 所有金屬部分應根據(jù)制造廠的防腐標準和的環(huán)境條件進行防腐處理。
2.6.2 清潔和涂漆
1)組裝前應從每個零部件內(nèi)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屬切屑、填充物等,并應從內(nèi)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銹皮油脂等。在運輸時設備的內(nèi)外是清潔的。
2)投標方的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應的所有設備金屬部件的表面處理和涂層,以提供在運輸、儲存及投標文件規(guī)定的運行環(huán)境下運行的防腐蝕保護。涂層及油漆應有良好的附著力,均勻光潔,不眩光,無流掛、縮邊、縮孔等缺陷。
3)電氣設備及材料的金屬部件的表面處理及涂層特殊規(guī)定外一般應遵守下面的工藝程序:a. 表面處理;b. 底漆(設備內(nèi)部至少兩道,設備外部至少兩道);c. 罩面漆(內(nèi)表面至少兩道,外表面至少兩道)。
2.7 銘牌和標牌
2.7.1 標牌根據(jù)業(yè)主要求進行標記,銘牌應根據(jù)制造廠標準進行標記。除非在詢價書中特殊規(guī)定
2.7.2 所有元件的標記應與圖紙相符。